一般條款及細則
此為參考譯本。如有任何疑問,概以 Deutsch 的德文版本為準。
§ 1 適用範圍
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 product.republic PRC GmbH(下稱「供應商」)與訂購方之間,就製作及交付個人化印刷 Floss Cards® 所訂立的所有合約。訂購方的相悖條款,只在經明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方屬有效。
§ 2 合約訂立
設計器中的展示並不構成具約束力的要約。訂購方提交查詢,即表示邀請供應商提出要約。供應商隨後會提出個人化報價(報價編號)。合約於供應商發出訂單確認或訂購方接受報價時成立。
§ 3 價格及附加服務
以報價中所列價格為準。除另有註明外,價格均為淨價,另加法定增值稅。印前準備費用、可選附加服務(例如專業製作印刷檔案)及運費,會在報價中分別列明。
§ 4 印刷檔案、協作及確認
訂購方須提供可供印刷的檔案,或委託製作該等檔案。訂購方保證擁有所提供標誌、圖像及文字的必要權利,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。生產前須進行確認(打樣)。已確認檔案中的錯誤由訂購方負責。如第三方因違法內容向供應商提出索償,訂購方須使供應商免於承擔。
§ 5 交貨
交貨時間於報價中註明,並由發出印刷確認及(如有約定)支付款項或預付款起計。在合理範圍內,可分批交貨。
§ 6 付款及所有權保留
按報價/發票付款。在全數付清前,已交付的貨品仍屬供應商所有。
§ 7 撤回權
由於所涉貨品是按客戶規格製作,或明顯按個人需要度身訂造,根據德國《民法典》(BGB)第 312g 條第 2 款第 1 項,消費者並無撤回權。對經營者而言,本來就不存在法定撤回權。
§ 8 保證
適用法定保證規定。因生產而產生、屬行業慣常的偏差(尤其是顏色及物料公差),不構成瑕疵。明顯瑕疵須在收貨後立即提出(經營者適用德國《商法典》(HGB)第 377 條)。
§ 9 責任
如屬故意或嚴重疏忽,以及導致生命、身體及健康受損,供應商須承擔無限責任。如屬一般疏忽,供應商只在違反主要合約義務時承擔責任,並以合約典型可預見的損失為限。
§ 10 最後條款
適用德國法律,並排除《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》的適用。在法律容許範圍內,司法管轄地為供應商所在地。如個別條款無效,合約其餘部分仍然有效。